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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检测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39174次  

          根据《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佛建〔2021〕38号)的要求,对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开展验收检测。验收检测工作按《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方案》(详见附件)实施,依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号文)制订本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仅适用于我院承担的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检测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元/台)

执收单位

收费期限

说明

1

交流充电桩(全部验收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150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依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号文),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合计3080.7元/台,全部验收项目合计收费上限为1500元/台,仅进行部分检验项目时,按各单项收费标准计费。同一地点(物业小区),在同一时间验收4台以上的,可按1200元/台收费。

1.1

施工单位自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技术文件审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1.1、1.2、1.3、1.4、1.14共5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技术文件审查的1/5收费。

1.2

材料文档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3

绝缘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4

接地可靠性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5

电源配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装配准确性检查,费用140元,收费包括序号1.5、1.6共2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装配准确性检查的1/2收费。

1.6

供电线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7

基本构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一般检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1.7、1.8、1.12、1.13共4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一般检查的1/4收费。

1.8

基本功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9

性能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35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30,回路电阻测量,费用350元,现场检测:1、 接地试验;2、 绝缘电阻试验。

1.10

保护功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1750.7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08,故障条件,费用1750.7元,现场检测:1、急停保护试验;2、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3、控制导引信号异常试验;4、过流试验;5、过渡电阻检测。不合格项目整改测试,仅对不合格项目收费,每项收费350元。

1.11

充电连接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14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31,验证电阻、电抗及阻抗,费用140元。

1.12

消防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一般检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1.7、1.8、1.12、1.13共4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一般检查的1/4收费。

1.13

监控设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1.14

充电设施告知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技术文件审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1.1、1.2、1.3、1.4、1.14共5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技术文件审查的1/5收费。

2

非车载充电机(全部验收项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200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依据《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号文),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合计3731.7元/台,全部验收项目合计收费上限为2000元/台,仅进行部分检验项目时,按各单项收费标准计费。同一地点(物业小区),在同一时间验收4台以上的,可按1600元/台收费。

2.1

施工单位自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技术文件审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2.1、2.2、2.3、2.4、2.15共5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技术文件审查的1/5收费。

2.2

材料文档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3

绝缘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4

接地可靠性检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5

电源配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30,装配准确性检查,费用140元,收费包括序号2.5、2.6共2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一般检查的1/2收费。

2.6

供电线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7

基本构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一般检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2.7、2.8、2.13、2.14共4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一般检查的1/4收费。

2.8

基本功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9

性能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35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30,回路电阻测量,费用350元。现场检测:1、绝缘电阻试验;2、接地电阻检测(或过渡电阻);3、现场确认实际输出功率。

2.10

保护功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1750.7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08,故障条件,费用1750.7元,现场检测:1、开门保护试验;2、直接接触防护试验;3、车辆接口断开测试;4、启动急停装置试验;5、接地试验。不合格项目整改测试,仅对不合格项目收费,每项收费350元。

2.11

与BMS通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651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53,通信协议,费用651元,现场检测:模拟BMS发送BST、BSM、BCS报文。

2.12

充电连接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14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序号531,验证电阻、电抗及阻抗,费用140元。

2.13

消防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一般检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27、2.8、2.13、2.14共4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一般检查的1/4收费。

2.14

监控设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87.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2.15

充电设施告知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调节

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合同

企业(个人)

70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执行到新政策落地

收费标准序号530,技术文件审查,费用350元,收费包括序号2.1、2.2、2.3、2.4、2.15共5个检测项目,每个项目按技术文件审查的1/5收费。

附件: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方案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验收方案

 

1、 概述

根据《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佛建〔2021〕38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获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对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

2、 验收标准

GB 5226.1-2015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75-2010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966-2014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9316-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GB/T 34657.1-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部分:供电设备

GB/T 34658-2017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GB/T 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NB/T 33001-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201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4-2013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8.1-2018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2018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19-2015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

(1) 验收申请

申报验收的充电设施须满足《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佛建[2021]38号)相关要求,在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后,业主或受托人向第三方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申请验收相关资料详见表1。

1 申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要求

数量(份)

1

委托代理函(业主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验收)

原件

1

2

施工单位承诺充电设施符合省技术规程的书面承诺

复印件

1

3

电工证(个人建设项目需提供) / 施工企业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统一建设项目需提供)

复印件

1

4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复印件

1

5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复印件

1

6

安装记录台账

复印件

1

7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复印件

1

8

充电设施告知卡

(示范文本《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佛建〔2021〕38号)的附件9)

张贴于充电设施旁

0

 

2) 验收内容

从基本规定、供配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四个部分对充电设施进行验收,对施工建设的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报告、充电设施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现场一致性核查,对产品质量、性能要求和保护功能等进行现场检测,确保建设工程、电力工程、充电设备等符合验收标准要求。验收项目详见表2。

2 验收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材料要求

验收方式

1

基本规定

1.1

施工单位自检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2.2.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自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2 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等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有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 施工单位承诺充电设施符合省技术规程的书面承诺书

2、 安装记录台账

3、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材料检查、现场一致性核查

1.2

材料文档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2.2.8

检验前申请单位应准备好充电设施相关材料文档并填报项目信息及充电设施信息。

业主或受托人提供的项目信息及充电设施信息。

材料检查、现场一致性核查

1.3

绝缘检查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2.2.4

通电设备通电验收前,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并做好记录,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进行电气绝缘电阻值测量时,测量用的绝缘电阻表电压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1、 安装记录台账

2、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材料检查、现场一致性核查

1.4

接地可靠性检查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2.2.5

通电设备通电验收前,应对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连接进行可靠性检查。对带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线路应做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1、 安装记录台账

2、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材料检查、现场一致性核查

2

供配电系统

2.1

电源配置

标准条款:GB/T 51313-2018 5.2

分散充电设施宜就近接入电源点。

既有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应根据变压器容量、用电高峰时变压器负载率等,选择接线方式。当采用单母线接线时,负载率不应超过100%;当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时,负载率不应超过60%。

当接入充电设施造成配电变压器过载运行时,可采取对充电功率和充电时间段进行优化控制或对配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等措施,降低负载率。

新建充电设施应根据规模在配电室预留专用馈线开关。当负荷容量小于250kW 时,开关额定电流不宜小于400A;当负荷电流大于400A时,应增加开关。

1、 安装记录台账

2、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现场一致性核查

2.2

供电线路

标准条款:GB/T 51313-2018 5.3

新建停车场应将低压电源引至充电车位附近,并应配置电箱,配电箱至分散充电设施应预留电缆通道。

充电设备宜采用专用供电线路。

电缆路径应规划合理,电缆应固定敷设;户内电缆宜采用桥架敷设、地槽敷设、马道敷设、穿管明敷等方式;户外电缆宜采用电缆沟槽或穿保护管埋地的方式敷设。

220V/380V三相回路应选用五芯电缆;220V单相回路应选用三芯电缆,且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电力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且电力电缆截面可按大一级选择。主干线的截面应结合分散充电设施负荷计算结果,按远景目标选定,并保留有一定的裕度。

向充电设备供电的线路宜选用铜导体,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型。当线路敷设在户外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线宜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类型。

电力管线与其他市政管线之间的平行或交叉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

电缆接入供电和用电设备时,不应对柜内端子或连接器产生额外应力。

1、 安装记录台账

2、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现场一致性核查

3

充电系统(交流充电桩)

3.1

基本构成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1 1

基本构成、外观和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一致性核查

3.2

基本功能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1 3

人机交互、刷卡付费、通信、安全防护和自检等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3、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一致性核查

3.3

性能要求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1 4

环境条件、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绝缘性能、电磁兼容性能等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1、 接地试验

2、 绝缘电阻试验

3.4

保护功能

标准条款:GB 50966-2014 5.2.2

具有外部手动设置参数和实现手动控制的功能和界面;能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状态、充电量和计费信息;具备急停开关,在充电过程中可使用该装置紧急切断输出电源;具备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具备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当充电连接异常时,交流充电桩应立即自动切断电源。

标准条款:GB/T 21431-2015 5.7.2.11

等电位连接的过渡电阻的测试采用电压4V-24V。最小电流为0.2A的测试仪器进行测量,过渡电阻值一般不大于0.2Ω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1、 急停保护试验

2、 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

3、 控制导引信号异常试验

4、 过流试验

5、 过渡电阻检测

3.5

充电连接器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1 5

充电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T 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充电连接器接口电阻值

4

充电系统(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充电桩)

4.1

基本构成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2 1

基本构成、外观和结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一致性核查

4.2

基本功能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2 2

充电、通信、人机交互、历史记录与查询、保护和报警等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4.3

性能要求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2 3

环境条件、电源要求、耐环境性能、电击防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绝缘性、电磁兼容性、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等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1、 绝缘电阻试验

2、 接地电阻检测过渡电阻

3、 现场确认实际输出功率

4.4

保护功能

标准条款:GB 50966-2014 5.1.3

具有判断充电机与电动汽车是否正常连接的功能,当检测到充电接口连接异常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具备交流输入过压保护、交流输入过流保护、直流输出过压保护、直流输出过流保护、内部过温保护等保护功能。具备本地和远程紧急停机功能,紧急停机后系统不应自动复位。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1、 开门保护试验

2、 直接接触防护试验

3、 车辆接口断开测试

4、 启动急停装置试验

5、 接地试验

4.5

与BMS通信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2 4

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检测:

模拟BMS发送BST、BSM、BCS报文,查看充电机响应结果。

4.6

充电连接器

标准条款:NB/T 33004-2013 4.2.2 6

充电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T 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的有关规定。

1、 充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2、 充电设备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现场一致性核查

5

配建设施

5.1

消防要求

标准条款:GB/T 51313-2018 6.1.7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宜选用干粉灭火器。

标准条款:GB/T 51313-2018 6.1.8

室外分散充电设施宜与就近建筑物或汽车库、停车场共用消防设施。

配建消防设施的产品合格证、数量、位置。

现场一致性核查

5.2

监控设施

标准条款:GB/T 51313-2018 6.1.9

分散充电设施宜处于现有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

监控设施配置

现场一致性核查

5.3

充电设施告知卡

文件条款:《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 第十五条 (二)

在充电设施旁设置警示标志,张贴业主电话、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消防救援电话等联系方式。

充电设施告知卡

现场一致性核查

 

(3) 验收结论

经过验收,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下,验收合格。第三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在《充电设施竣工验收单》上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盖章。

如果验收项目中存在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验收不合格。验收第三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业主或受托人相关不符合项目情况。针对不符合项目,业主或受托人可以在整改合格后向第三方提出整改重测,对整改重测合格的情况,第三方按验收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