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广东质检院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54763次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广东质检院、英文简称GQI),成立于1983年9月,又名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执行预算会计制度。 广东质检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属下的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海南、陕西、新疆和山东等省(区)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司法委托质量鉴定机构。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去年同比没有增减。 (三)人员构成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 广东质检院现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质量监督部、业务部、党办(纪检室)、电器产品检测部、消防检测部、轻工纺织服装检测部、测量工程部、顺德基地(食品与化工检测部、家具与机械检测部)、东莞基地(输配电设备检测部)、认证检查部、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等14个部门,下设60个科室。 2.人员情况 广东质检院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906人(不包括院下属公司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58人,(财政核拨编制为91人,自筹编制67人);聘用人员670人,比上年增加了41人;离退休人员78人,比上年增加了2人。 (四)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检验检测服务 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各类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相关产品QS检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等国家级认证机构委托的CCC认证、自愿认证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工作。承担主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见证检验、仲裁检验、验货、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2.质量认证服务 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CCC认证、合格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 3.质量鉴定服务 承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质监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当事人委托的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4.其他技术服务 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 为客户提供CB、CE、ENEC,以及德国、意大利、巴西、澳大利亚、日本、沙特阿拉伯、南非等国家有关的质量认证与检验服务。代理国外认证工厂检查业务。 为客户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为客户提供安防工程、节能工程检测评价服务。 开展检验方法和检验技术研究,产品标准研究,并承担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组织制定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承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能,负责省内缺陷产品召回与产品缺陷风险评估工作。 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培训与标准培训服务。 二、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质检院2018年总收入33108.65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33108.65万元,较2017年同比减少3476.8万元,负增长9.5%。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是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768.05万元,减幅12.48%;监督抽查收入比上年增加386.26万元,增长190%,其他收入与上年比减少3863.36万元,减少70.81%。 三、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支出33034.73万元,较2017年减少173.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37.81万元,同比增长16.04%;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411.21万元,减幅5.5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744.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507.1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减少874.48万元,其次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536.73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质检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87.26万元,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768.05万元,减幅12.48%。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质检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90.4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08.12万元,增长4.35%。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其中: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3.15万元,货物采购4957.34万元,工程171.0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质检院共有其他用车38辆(主要为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8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广东质检院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对照广东省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绩效3个一级指标和预算编制、目标设置、保障措施等10个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经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2.11分。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专项资金不存在年中调剂的情况,各部门及科室能够按照预算来控制成本,做到了勤俭办事、节约成本。本年度部门预算未进行过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 2018年,我院全院检测业务受理130942宗,同比减少4.3%,其中政府性任务减少16.1%、市场性业务增长0.8%;出具检验报告133747份,同比增长1.3%,其中政府性任务减少23.2%、市场性业务增长13.1%。中诚公司新发体系认证证书3451张,同比增长14.3%,累计有效证书11613张,同比增长14%,累计有效认证企业6889家,同比增长11.5%;新发CCC证书513张,累计CCC有效证书共1360张,与上年同比增长20.4%,认证生产企业284家,与上年同比增长12.7%;新发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12张,累计有效证书76张,认证生产企业39家。我院承担国家、省(市)政府职能部门质量监督抽查等任务共156宗22287批次,业务总额5918万元,同比增长31%。缺陷产品管理中心2018年共对130家企业开展缺陷调查136次,指导78家企业对其确认的缺陷消费品实施主动召回,涉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滑板车、电动绞肉机、儿童玩具、延长线插座等10余种易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的重点和热点消费品,共召回备案产品587.7万件,同比增长8.6%,召回数量稳居全国第一。 央广网、人民日报人民数字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分别就我院科研、质检认证工作成效和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进行了21次报道,我院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三)公平性评价 2018年,全院受理检测业务130942宗,出具检验报告133747份,实现业务收入25539.55万元(不含院下属公司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6%。全年检验报告合格率99.88%,及时率99.69%,有效申投诉率0.002%,全部达到质量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