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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电动工具

发布时间:2015-12-18   浏览:10192次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粤价[2003]170号)
序号
产品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545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干荷电起动能力
210.00
 
容量(恒温下,测3次,120小时)
630.00
 
低温起动能力(大电流放电3次,需
1260.00
 
在冷冻机中-18℃ 放置3次,计60小  
 
 
 
 
时)  
 
 
 
 
循环耐久能力(恒温下,充放电108
1400.00
牵引用,固定型,内燃机
次,冷冻机中-18℃保持20小时,试  
 
 
 
车用,铁路客车用,煤矿
验计41天)  
 
 
 
防爆特殊型储能用蓄电
充电接受能力
420.00
池收费标准×1.4.
荷电保持能力(恒温保持21天后,在
490.00
 
冷冻机中-18℃置20小时后,大电流  
 
 
 
 
放电)  
 
 
 
 
电解液保持能力
105.00
 
耐振动性
490.00
 
水损耗(充电500小时)
210.00
小型阀控密封式,摩托
封口剂或耐温度 (-30℃ 20h
350.00
车用蓄电池收费标准应
+65℃ 20h)  
 
 
 
×0.7.